解析汽车报废中常见的问题
在汽车报废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不少问题,针对下列几个问题做出解答:
一、行驶证、车牌、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遗失是否需要先到车管所补办再办理报废?
答:不需要。如果报废车辆遗失以上证书,只需车主填写一份遗失声明并签名盖章,即可办理报废,无须另行补办。
二、报废车辆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报废车辆车主除报废车辆及车牌外,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车辆
承诺书;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原件;
与行驶证相符的车辆及号牌。
2、单位车辆
单位授权书;
单位授权委托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原件;
车主单位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行驶证相符的车辆及号牌。
注:如行驶证、登记证书全部遗失需车管所出具的车辆信息单。
三、报废车辆未年审,能否办理报废?
答:可以,并且不需补办年审。
四、车主名称与行驶证车主名称不一致如何办理报废?
答:只需提供有效的车主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即可办理报废。
五、保留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答:车主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先将旧车报废并填写《车辆报废使用原车辆号牌情况登记表》,车辆报废后,车主购新车后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即可。
如何办理报废车资质
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企业对废旧产品拆解再利用的行为,报废车企业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1.注册资本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
2.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4.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5.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申请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得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
车主在报废自己的车辆时请注意报废厂家是否有上述资质,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报废厂才能有效维护好我们的利益。